叠螺机现场检查时不在生产
经查,该存在铸造车间环境脏乱差、粉尘无组织排放严重、固废堆放不规范、制模噪声大等环境问题。该夜间电流声对北侧居民有影响,前期采取封闭厂房等措施,但未能彻底解决问题,现已制定浇铸工段南移的整改方案,预计2018年9月底前完成。现场对厂界噪声和无组织粉尘进行监测。
经查,举报反映的为高树新喷涂加工点,从事铸件喷涂加工项目,建有一条喷涂生产线,无工商营业执照,无环保审批手续,在生产过程中有工艺废气和粉尘产生,粉尘有收集装置,配套设施未经验收,工艺废气无组织排放。
经查,兴协生产过程中主要污染物为粉尘、噪声,粉尘经除尘设施收集处理,噪音未采取防治措施,该1台10吨起重机未办理使用登记,未经许可开设单位食堂。该部分厂房租给南通烨泽金属材料贸易有限、南通栋铭模具有限和南通市鼎力玻璃钢有限3家独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机械加工车间和设备承包给南通西玛新能源科技有限进行加工。上述五家企业生产项目均未办理环评及环保审批手续。现场检查时,兴协1台中频炉在加工,4家租赁户均不在生产。基本属实1.通州区环保局要求南通振亚球墨铸造有限停产整治,对噪声、固废、粉尘、厂区环境等问题进行整改。
2.通州区环保局对高树新喷涂加工点铸件喷涂加工项目未办理环评及环保审批手续擅自投入生产的违法行为立案查处。
3.通州区环保局对南通兴协机械有限、南通烨泽金属材料贸易有限、南通栋铭模具有限、南通市鼎力玻璃钢有限项目未办理环评及环保审批手续擅自投入生产的违法行为立案查处。
4.通州区市场监管局对南通兴协机械有限1台10吨起重机未办理使用登记的行为下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责令其2018年7月31日前限期办理注册登记。
5.通州区政府要求兴仁镇、兴东街道按照属地网格化管理要求,对各企业实施监督管理。
6.各企业均已停止生产。南通振亚球墨铸造有限正在对噪声、固废等问题进行整改;高树新喷涂加工点正在拆除生产设备;区市场监管局将对南通兴协机械有限未经许可开设单位食堂的行为立案调查。
南通市南通经济开发区通旺路东江海路北的弘凯不锈钢南通科技有限,投诉人质疑该项目环评审批不合理(开发区管委会2017年出文不允许新建钢丝绳项目,但该企业于2017年12月通过环评审批),批建不符,酸雾刺鼻性气味扰民。
经查,弘凯不锈钢科技(南通)有限年产1.8万吨电子元器件引线万吨锌铋合金光缆引线吨核电超高导电子引线月通过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备案(通开发行审备案〔2017〕9号),备案文件表明该项目符合相关规定。该主要产品为电子元器件及接插件等,不同于传统钢丝绳行业。目前,该项目尚在建设中,尚无酸雾产生及排放。
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环保局督促企业严格按照环评要求开展项目建设,落实相关污染防治设施。
经查,在通航管理过程中有时会通过喇叭提醒过闸的船舶,注意风情、水情,确保引、排安全和船民的安全,在夜间喇叭噪声对附近居民造成了一定的影响。
如皋市碾砣港闸管理所采取整改措施,夜间开闸时将喇叭音量调低,确保引排安全及安全通航的前提下,尽可能少用喇叭进行呼叫,限度的减少夜间噪音对周边居民的影响。
通州区大气经查,举报反映的为陈永平个体加工点,从事熬猪油加工,该加工点不符合城镇规划,项目无环保审批和验收手续,主要设备为2台熬油滚锅,熬油滚锅燃用煤炭和木材,木材用于引火,燃烧废气直接外排,熬油产生的恶臭气体直接外排,厂区内气味较大。属实1.通州区环保局对陈永平个体熬猪油项目未经环保审批,擅自投入生产的违法行为立案查处。
2.通州区国土局2008年12月对陈永平未经批准非法用地的行为进行了行政处罚(通土资(罚)〔2008〕30号、33号)。
海安市大气,噪音经查,举报反映的实为海安县白云石粉厂,2016年11月通过建设项目清理整治登记备案,该厂已列入2018年海安市拆迁范围。现场检查时不在生产,原料改为碎石,破碎工序已停止生产,磨粉工序粉尘采用脉冲除尘,生产时采用关闭门窗降低对周边的影响,生产车间内积尘较多。属实1.海安市环保局要求该厂加强污染防治设施的运行和管理,立即清理车间积尘,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同时海安市环境监测站将在该厂生产时对该厂噪声和无组织废气进行监督性监测,并根据监测结果进行处理,如超标排放,将实施处罚。
海门市水经查,南通市港东手帕有限建有一套废水处理设施,处理工艺:废水—集污池—气浮池—沉淀池—提升泵至镇污水处理厂,正常生产时日排水量约15吨。现场检查时,该不在生产,废水处理设施不在运行,未排水。检查发现,该废水处理设施管理不善,基本丧失处理功能,且存在规避监管不正常运行废水处理设施的违法行为。检查还发现,该厂液碱储罐未设置围堰,周边有跑冒滴漏现象。基本属实1.海门市环保局对企业规避监管不正常运行废水处理设施的违法行为立案查处。
2.海门市政府要求属地政府海永镇政府对企业按照“两断三清”的要求实施关闭清理,2018年7月6日前实施断电、断水,2018年7月31日前完成产品和原料的清理工作,2018年9月30日前企业关闭取缔到位。
通州区水,大气,噪音经查,南通海邦电子有限电容器配件加工项目未经环保审批和验收。检查时,该设备检修不在生产,该废水产生于超声波清洗、烘干工段,经污水处理设施预处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终送平潮镇污水处理厂处理,水岸花都小区位于该北侧约300米,小区污水管网与该厂门口污水管网相通,排水方向由北向南,对该的污水管网、雨水管网逐一排查,未发现雨污串管的现象,雨水窨井采样监测指标正常,且检查过程中未发现该使用酸;该废气主要为热烘软化工段产生的有机废气,未配套建设污染防治设施,无组织排放;冲床、磨床等设备运行时有噪声,厂区东侧、西侧、北侧有居民居住,距离较近。部分属实1.通州区环保局对该建设项目污染防治设施未建成,未经环保竣工验收的违法行为立案查处。
2.通州区政府要求平潮镇政府按照网格化环境监管要求,落实环境保护的主体责任,责成镇、村相关人员加强巡查督查,确保该通过环保竣工验收后方可投入生产。
海门市大气,水经查,南通富阳电器设备有限2015年已关闭拆除,举报反映的实为陈洪飞磨毛加工场,租用南通富阳电器有限1间闲置厂房作为生产车间,该项目未办理环保审批和验收手续。该加工场建有5立方的三级过滤循环池,生产过程中磨毛水循环使用,废毛线定期人工清理,现场检查时未发现加工场有向外的废水排口,加工场内和周边环境也无明显异味。基本属实1.海门市环保局对陈洪飞(磨毛加工场)的未批先建的环境违法行为立案查处。
2.海门市政府要求属地政府悦来镇人民政府督促企业落实整改,未取环保审批手续和配套的污染防治设施未建成前不得组织生产,并按环境监管网格化要求加强对企业的日常巡查和管理,督促企业问题整改到位。同时做好周边群众的沟通解释工作,避免矛盾进一步激化和信访事项不断增量与升级。
如东县水经查,举报反映的河道为如东经济开发区永丰河,受污染河段在永丰河太行山路桥东侧雨水排口附近,受污染河段长度大约200米,水面宽度10多米,事发时,受污染河水颜色呈乳白色。经问询调查,开挖取证,判断永丰河河水污染源为汇鸿(南通)安全用品有限。经查,2018年7月1日上午10时20分至10时48分,该工人在进行设备维修时,擅自用潜水泵将车间集水池内的约6立方米的内含天然乳胶的废水排入污水管道,因该污水管道与雨水管道在厂内有暗管相通,导致部分废水流入雨水管网,通过雨水排口排入永丰河,永丰河水质监测结果显示河水受到污染。经查,该雨水排口系汇鸿(南通)安全用品有限于2017年3月非法新建。此外,检查发现,该还存在废胶桶未设置危废标识,水处理污泥(一般固废)露天堆放、未采取“三防”措施,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未备案,未按规定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等环境违法问题。属实1.如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在事件发生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开展现场应急处置,受污染河水全部处置完毕,永丰河恢复贯通,河水正常。
2.如东县环保局对该通过私设暗管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超标废水、危险废物废胶桶未规范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识、露天堆放水处理污泥、未对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等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同时将按照相关程序对企业涉事人员移送公安机关行政拘留。
3.如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按照网格化管理要求,加强对该企业的监督管理。如东县环保局和如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将定期跟踪企业停产整治情况,确保处罚依法执行到位,企业环境违法行为整改到位。
4.汇鸿(南通)安全用品有限已停产,已封堵两处私设管道,将露天堆放的水处理污泥存放至固废仓库。目前汇鸿(南通)安全用品有限正在进一步排查环保方面的其他存在问题。
南通市如东县袁庄镇新建路36号的如东县宏昌丝绢有限,燃煤锅炉无脱硫设施,废气污染,废水未经处理直排新建河。
如东县水,大气经查,如东县宏昌丝绢有限生产项目为缫丝和坯布织造,缫丝项目2016年底通过违规建设项目历史遗留问题确认;坯布织造项目未经环保审批和验收;1台2T锅炉配建布袋除尘装置,使用砻糠作燃料,锅炉烟气监测结果符合国家所规定的排放标准;未配套建设废水处理设施,汰头水经收集送养猪户喂猪,其余生产废水直接排至厂区内排水管网,与水空调冷却水混合后排至新建河,外排废水监测结果超过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清污分流不彻底,清下水与污水共用一根管道排放,排口未规范化设置。属实1.如东县环保局责令该该停产整治,并对及其法定代表人处以罚款(东环罚停产告字[2018]16号、东环罚告字[2018]304号)。
2.如东县环保局要求该对清污管网进行彻底分流,对排口进行规范化整治,限60天整改到位。
启东市畜禽养殖经查,举报反映的为启东市近海镇小闸口村茂高养殖场,主要从事生猪养殖,属限养区,距离北侧居民约250米,南侧居民约150米,东西两侧均为农田。养殖场建办于2011年,年出栏量约1200头,目前母猪存栏量85头,育肥猪存栏量约600头,生猪养殖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网上备案,养殖场于2012年经市农委备案建设300立方隧道沼气池一只,2016年自建雨污分离设施,2017年6月6日通过启东市纪委、启东市农业委员会、启东市环保局三方验收。现场检查时,养殖场正在从事养殖活动,猪场畜禽粪污处理设施均在正常运行中,经对周边河道巡查,暂未发现有猪粪污染物未经处理直排河道现象,周边泯沟、河道水质尚清。但因畜禽养殖的特殊性,养殖废气对周边居民存在一定的扰民影响。部分属实1.近海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畜牧站要求该场做好场内消毒工作,保持养殖场干净整洁,周边水环境不被污染。
2.启东市政府要求市农委、环保局、近海镇加强对该场的监督管理,如查实有违法行为,一律严肃处理。
通州区水,大气,其他污染经查,南通富士化纤有限无胶棉、硬质棉生产销售项目未经环保审批和验收,擅自投入生产; 该无生产废水产生,现场检查在通启河沿岸围墙上有多处空洞且有一个生活污水排放口,通启河沿岸有2个雨水排管,现场均无水外排,河道沿岸未发现污水偷排行为和迹象;该废气主要为无胶棉、硬质棉生产时产生的少量工艺废气,采用无组织外排,7月3日厂界恶臭监测结果显示达标。部分属实1.通州区环保局对企业无胶棉、硬质棉生产销售项目未经环保审批验收,擅自投入生产的违法行为立案查处。
4.企业正在办理项目环评审批手续;沿河围墙上的所有空洞及排口已全部封堵,职工生活污水已接入化粪池,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1、南通市海门市开发区的金轮橡胶有限,废气扰民;2、南通市海门市包场镇的鑫峰橡胶有限,废气扰民;3、南通市海门市正余镇的康大橡胶有限,废气扰民;4、南通市海门市包场镇的佳宇橡胶有限,废气扰民。
海门市水,大气金轮橡胶有限、南通市鑫峰橡胶有限、南通市佳宇橡胶有限、南通康大橡胶有限虽然近几年来投入废气处理设备提升废气处理能力,但由于未能完全实现负压生产,废气对周边环境仍有一定影响,特别是在气压低等不良气候条件下尤为明显。基本属实1.针对海门市再生橡胶生产的行业性问题,海门市委、市政府形成了《海门市再生橡胶企业转产转型专项行动方案》(海政办发〔2018〕64号),对全市所有再生橡胶企业开展集中整治,通过就地转型转产一批、进区入园一批、关闭取缔一批,彻底解决海门市再生橡胶企业的环境问题。
2.由环保、发改、安监、消防等部门组成的联合工作组已完成对各企业的现场验收工作,终联合验收意见正在统一汇总中。
经查,该喷漆废气通过干式吸收装置吸收后经活性炭和过滤棉吸收处理,切割粉尘废气通过***除尘系统收集处理。现场检查时,切割、打磨工段正在生产,喷漆、晾干等工段不在生产,打磨工段废气收集系统正在运行,切割工段废气处理设施正在运行,经对厂区无组织废气、四周边界噪声采样监测,西侧厂界噪声超标,其余均达标。调阅该2018年6月委托监测报告显示,该油漆车间2号排气筒正常运行时各项污染物排放浓度均达标。依据相关标准,油漆车间2号排气筒在正常运行时VOC排放浓度、排放速率达标。
经查,举报反映的实为南通市美丽华木业有限(龙晟消防装备有限已关闭搬迁),2018年4月26日海门市环境保护局已对该未批先建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后该补办了环评审批手续,尚未通过环保验收。该切割和打磨过程产生的粉尘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喷漆和烘干过程产生的废气和粉尘经漆雾毡+光氧催化装置处理。现场检查时,该不在组织生产,危废仓库尚未建设完成,目前正在整改阶段。部分属实1.海门市环保局对南通创信展示工程有限噪声超标的违法行为立案查处。
2.海门市环保局要求南通市美丽华木业有限按环评要求配套建设危废仓库,未通过环保竣工验收前不得组织生产。
3.海门市政府要求常乐镇督促企业落实整改,并按环境监管网格化要求加强对企业的日常巡查和管理,督促企业问题整改到位。
投诉人对前期反映的“南通海门市临江新区希圣村的圣杰牧业有限,臭气熏天,猪粪猪尿排到河道里,造成村里河水发绿。”(X064)公示的处理结果内容不满意,不满意的原因是要求限期拆除圣杰牧业养殖场。
海门市畜禽养殖根据前期调查情况,海门市圣杰牧业发展有限存在增加养殖规模和因卫生防护距离内有居民导致污染防治设施未验收的问题。2017年8月,海门市环境保护局已对企业未验先投的环境违法行为立案查处,责令停止生产,后因到期拒不履行,目前已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基本属实1.海门市环保局责令企业立即停止生产,并提请法院加快实施强制执行,确保停产到位。
2.海门市环保局要求海门市圣杰牧业发展有限2018年9月底前补办环评审批手续,并对卫生防护距离进行科学论证。
3.海门市政府要求临江新区管委会严格按照《南通市贯彻落实省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要求,于2018年12月底前,严格落实圣杰牧业新环评确定的卫生防护距离要求,对卫生防护距离内居民进行搬迁。如搬迁任务难以完成,限期关闭搬迁企业。同时,做好周边群众的宣传、沟通和解释工作。
4.海门市环境保护局要强化过渡期间的执法监管,督促企业加强环境管理,确保废水、废气处理设施正常运转,达标排放。
投诉人对“南通市通州区石港镇东新桥东侧的南通恒信铸管的报废厂房内,近期有车辆拖入大量刺鼻性气味的黑色泥状固废”(D087)公开答复的处理意见不满意,不满意的原因是认为在调查中回避了南通於城建材科技有限无固废处理资质这一事实。
通州区其他污染根据前期调查情况,南通於城建材科技有限已请康达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对南通市通州区永成砖瓦有限内污泥采样100份,经检测,污泥不属于危险废物。南通於城建材科技有限按与刘桥镇政府签订的合同进行应急转运,且转运的为一般固废,并采取了三防措施,整个过程符合要求。南通於城建材科技有限运送至南通恒信铸管的一般污泥仅作为暂存,不实施处理,与南通於城建材科技有限有无处置资质暂无直接关系,此污泥处置必须由有资质的企业进行处置,若南通於城建材科技有限没有取得处置资质,则交由其他有资质的企业进行处置。基本属实1.刘桥镇政府要求南通於城建材科技有限暂停运送南通市通州区永成砖瓦有限污泥至南通恒信铸锻有限空厂房内。
2.通州区环保局要求於城建材进一步提升该暂存处“三防”设施功能,依规办理好暂存项目各类手续。
南通市通州区十总镇上雁村,自2012年起占用耕地开挖虾池近2000亩,造成地下水过度开采,耕地盐碱化程度逐年增加,大量养殖尾水排入河中污染水体。2018年初,在上雁村44、51等村民小组又新建对虾养殖场近200亩。
通州区水,土壤经查,举报反映的上雁村目前共有15家南美白对虾养殖场,占地面积1534亩,建有地下水取水井62口,已封堵17口,由于使用微咸水养殖,排放的尾水带有一定盐度,对水体有一定影响。上雁村44组建有南美白对虾养殖场1家,建有养殖棚58个,其中43个处于养殖中。上雁村51组建有南美白对虾养殖场1家,建有养殖棚85个,其中9个处于养殖中。部分属实1.通州区各部门按照通州区南美白对虾养殖专项整治方案,加大工作力度,严禁违规养殖。
2.十总镇政府根据南美白对虾养殖专项整治工作总体要求,采取必要措施,落实整改。
3.通州区南美白对虾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将督促和配合十总镇履行“属地管理”职责,以点带面,全面完成整治任务。
通州区畜禽养殖经查,举报反映的为芝西中心横河,现场检查发现,由于东侧河道断头导致水体流动性差,水体黑臭。河道沿线为张芝山农贸市场、第三人民医院及数个居民集中区,除通海新村和银洋河新村污水已纳管外,其余居民、农贸市场和第三人民医院污水均没有纳管,直接排入该河道中。属实1.将张芝山农贸市场、第三人民医院等单位实施雨污分流,污水接入南一环路市政管网。
2.在银洋河公寓西侧泯沟及芝西中心横河东侧铺设污水管网,收集两侧小区及居民户产生的污水,统一接入市政管网,送至南部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3.在芝西中心横河、银洋河、朝阳竖河河口分别建三座泵站,定期引入新鲜水源,增加水体流动性,提高水体自净能力。加强河道长效管护,巩固整治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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